尊敬的客户:
您好!
我公司于2010.01.28日发布了关于代客户保存货物存放收费标准的通知,由于目前新用户增加,部分客户不了解此标准,因此我公司重申代客户保存货物存放收费标准。此标准针对客户要求我公司暂时代为保留不能发出的货物,这类包裹的大量堆积,不仅占用仓库空间,并直接影响到了我公司正常包裹的处理。基于以上情况,我公司再次重申, 对于由于客户要求不要发出的货物,三个工作日内需处理完毕,存放一周以上我公司将按照仓储服务标准收取仓储费用(收费标准:http://www.sendfromchina.com/warehouse.php ),存放一月以上并没有得到任何处理意见的包裹,我公司将视为弃货处理。
以上事宜敬请知悉,不便之处请谅解!
三态速递 客服部
2010.07.14